宠物医院能递养吗?
每年春季都是动物就诊的高峰期。最近,宠物医院迎来了一波“看病潮”,猫狗咬伤、打架受伤、春季皮肤病多发的病例不断出现。
面对蜂拥而来的动物诊所,不少爱猫爱狗人士对这一现象感到烦恼,他们呼吁对宠物诊疗实行市场调节,充分满足人们养宠物的卫生需求。
一撮“猫毛”点燃“怒火”
1月13日,《昆明动物研究所》公布了“昆明猫鼠疫感染情况”的公告,提出有15只在昆明的动物疑似感染鼠疫,其中5只猫检测结果为阳性。这一消息在社会上引起不小震动。家住北京的双非职工李先生和李太太都有养宠物的习惯,不过他们一直以“干粮”为主的李先生因爱狗心切,经不住女友的软磨硬泡,答应让她养只猫,并承担一切费用。
“真是怕什么来什么!”听说昆明发生鼠疫,李太太一下怕自己未来的“猫命不保”。为防患未然,李太太带着爱猫到离家最近的宠物医院就诊。然而,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,医生还没检查,只是因为爱猫打喷嚏,就怀疑它患上动物流感,拒绝接诊。这让李先生和女友很不理解:“为什么不能做个化验再下结论?多高的费用我们都可以接受。”可医生以防治动物传染病为由断然拒绝。
为此,李先生打了12315消费者申诉电话,客服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关于动物防疫有很多相关规定,而有关宠物医院的具体规定有待完善。
《传染病防治法》规范宠物医疗
那么患者应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呢?医生有义务告知患者相关风险。患者有权要求医生详细说明宠物就诊的各种情况。如果因动物致伤、致死发生的纠纷,在责任归属和赔偿范围上,可参照《侵权责任法》相关规定处理。如果因兽医医疗过错等致人财产损失的,则应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有关规定,由经营者承担修理、重做、更换、退货、补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但不管怎么说,患者和医生之间毕竟只是一份无形的就诊协议,因此在责任归属及履行问题上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不过,不管怎样,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,而不能因动物的疫病责任而一概拒绝治疗。